本帖最後由 wensbon 於 2017-1-2 21:18 編輯
維基百科:
[文化自由主義注重個人在道德觀和生活方式上的權利,包括如性自由、信仰自由、認知自由等議題,並保護個人免受政府侵犯其私人生活]
[文化自由主義通常反對政府限制文學,藝術,學術,賭博,性, 賣淫, 合法婚姻年齡,墮胎, 生育控制,酒,大麻,及其他毒品.]
[加州通過兒童賣淫合法 新法案2017年上路]:
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去年9月簽署法案1322(SB 1322),
該法案阻止執法警察的逮捕18以下的兒少從事(或意圖)賣淫行為.
若孩童未受到暴力脅迫危及安全及健康,警方只能將他們「暫時拘留」。
1322法案意味將來青少年出於「自願」以性換取金錢,不必擔心被逮捕或起訴。
https://tw.news.yahoo.com/%E5%8A%A0%E5%B7%9E%E9%80%9A%E9%81%8E%E5%85%92%E7%AB%A5%E8%B3%A3%E6%B7%AB%E5%90%88%E6%B3%95-%E6%96%B0%E6%B3%95%E6%A1%882017%E5%B9%B4%E4%B8%8A%E8%B7%AF-110115710.html
P.S.
台灣同運那群人想要的227條款修正與加州新法案有無共通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