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定與慧 修行的方法

轉貼圓光一日禪 道玄師父開示
修行分為奢摩他,和毘婆舍那。也就是我們說的定與慧。通常一個人得到少分的定之後去作觀,第一天第二天都還能入觀,
等到三天之後就會發現無法入觀而且越來越亂,這是因為定心所會漸漸減弱。所以會發現無法像剛開始時的清淨。因為有
些人的根性好樂定,那麼在新年的開始我們說一個修行的方法。希望大家能夠幫助大家。

我們的念頭在呼吸的過程會不斷的發生,有些人用念佛號來控制。但是佛號太短,容易產生尋心所,會不斷的轉向。我們
可以找個更長的主題來做修行。
(ㄋㄚ ㄇㄛ˙)
(ㄙㄚ ㄉㄜ ㄋㄢˋ)
(ㄙㄢ  ㄇㄧㄚˇ  ㄙㄢ      ㄅㄨ  ㄉㄡ˙)
(ㄍㄨ  ㄉ一˙  ㄋㄢˋ)
(ㄉㄚ  ㄊㄧㄚˋ  ㄊㄚˋ)
(ㄨㄥˋ  ㄐㄧㄚ  ㄌㄧ˙  ㄓㄨ  ㄌㄧ˙  ㄓㄨㄣ  ㄊ一˙  ㄙㄨㄚ  ㄏㄚ˙)
(ㄨㄥˋ  ㄇㄚ  ㄋㄧ˙  ㄅㄟ  ㄇㄧ  ㄏㄨㄥˋ)
這是準提咒和六字大明咒,在呼氣時念完,吸氣時不念。必須在每一次呼吸去持。不作觀察。當寧靜時,會發現身體或是感觀
消失,這時候作意:感觀是幻覺,在真如上產生的錯覺。之後繼續持誦,喜悅生起,光明生起也繼續持誦,也會在之後發現喜
悅與光明仍然是真如上的幻影,之後仍然會消失。繼續持誦空覺會現起,不應理會他,他仍然會消失,也會發現他也是真如上
的幻化,直到一切幻化滅除,此時無心與境。是離幻的真如。

這個方式是定走在前,幻覺消失才作審查。一般人誦兩到三天之後,會在睡醒時的第一個念頭就開始持。然後會發現不必費力
他會自然省力的運轉。這是七覺支的平衡。

剛剛開始誦的幾天之後會容易作不善的夢,這是因為業或是業相轉起的果心,這是正確的,因為如果業心不感果,他仍然存在。
當夢過之後,會發現對這個事已經釋懷。這是三不善業心引起的。之後會引起三善業的夢,如夢到光明,佛陀,聖境等等。這是
你的心續流已經轉向清淨。但不是不輪迴。直到無相才是究竟清淨。

如果以這種方式修行,定是他的安止處,慧會跟隨在後。五蘊,身心,都是真如上的幻化,他們自然會消失。你不能對他審查,
只有你超越他時,才知道他是幻覺。

問:師父,請問一開始覺知到身體跟五蘊,需要告訴自己這是幻覺嗎?或是從身體消失後才開始?

答:剛剛開始的人,氣不足,不容易呼氣時念完,但是要練習。當你已經讓心因為常常持誦,遠離世間思慮時。會發現心清澈,
不會注意到身體存在或是呼吸,那麼就隨順他,不要強制注意回來。因為他依止的道理,是一切人、法都是真如上的幻化。離幻
化者見到空性,這種行者稱為修空行者。如果是女眾證得空性,佛教有個特別的名稱,稱為空行母。但是空性實在無男女,是由
此生的形象來命名。

那麼應該如何發願呢?應發願生於空性界。什麼是空性界,就是我們說的佛淨土。

問:謝謝師父開示,這幾天努力看看,有問題再向師父請益

答:覺知到身體不應該審查他,應該持到消失才審查,他是真如上的幻化。

這個方式只能先修,不能先去思維。如果法是幻化那麼勝義智生起時他必然不存在。如果這個法是真實存在,那麼勝義智生起時他必然存在。

要只是一直運轉,好像西藏老人整天在轉轉經輪一樣。不斷的運轉。直到證得一切幻化消除。

只要有呼吸,就運轉。遠離世間妄念。久久心就清淨。會越來越好樂。

六字大明咒的意思就是:轉世間五蘊為出世間真如。夢裡看似有三千,醒來空空無大千。

要記得只能先修行不要先審查。

補充:
我們的業藏在細意識裡,當你越澄清時,果心會生起,就是感果。如果等死亡時才轉起,那麼就會轉生受報。現在轉起就消失了,所以才會說持法門會消業。

所以剛剛開始會有惡業的果心,有時在夢發生,有時清醒時發生,各位別害怕。

祝福大家能成就。

本帖最後由 恭野 於 2017-2-22 08:08 編輯

這和佛法 一點都沒關係.這就是很標準的.被揉雜的外道思想進入佛門
跟著修.根本修不出來!

佛陀說要你善解因緣善觀緣起.行正道.(((正念正智住)))
先調幅.行正道.行正行~~~
論.卻偏偏教人.一呼一吸.休止

佛陀教導.要知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知苦.知苦集.知滅道.行道
(((問題怎麼起.問題怎麼發生.問題怎麼解決.....)))
論.卻偏偏教人.一切是空.要放下.念咒.到時候......

佛陀教導是現觀緣起.此時.此刻.此因緣
論書確教.以後.後世.虛幻(((都已經需已經幻你還幹嘛要知道???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佛陀教導是.對於問題.要精勤不放逸.起增上欲學.慧學.勤行方便.
論呢???   如夢如幻了不可得.  


佛陀教導.在破斥.說~常樂我淨是苦空無常無我非我所.講的樂事.離欲樂.遠離樂.菩提樂.
論書教的是常.樂.我.淨.(((去看看自己貼的文章內容)))




所謂清靜的梵行也不是那樣修
梵這個字的用法語意涵.基本上也是外道思想不是佛教



(((佛教.真的會被這些人敗壞)))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