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大師南懷瑾著作版權糾紛落幕 判決歸南家所有 2018年09月29日 19:19 中時電子報 郭匡超/綜合報導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29002604-260409 兩岸三地享有盛譽的國學大師南懷瑾在2012年過世,生前多部著作爆發版權糾紛。上海市高級法院昨(28)日二審判決確定,南懷瑾著作權無贈與他人,歸南家所有。 據悉,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南懷瑾家屬和臺灣老古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有關南懷瑾巨額著作權益之爭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落槌。上海高院昨(28)日二審認為,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未認定南懷瑾已將其著作財產權贈與老古公司,并無不妥。上海高院的二審判決再次認定,南懷瑾著作權并無贈與他人,歸南家所有。 2014年10月,南懷瑾之子南小舜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復旦出版社、老古公司侵害其著作財產權。歷時4年,最後在上海高院的二審判決中法院認為,郭姮妟(老古出版社負責人)以南懷瑾代理人名義簽署的《許可使用證書》,其實質系郭姮妟代表南懷瑾與老古公司簽訂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其法律后果應直接歸屬于南懷瑾。《許可使用證書》第三條關于“老古公司應支付之版稅權利金悉數留作籌設上海老古文化事業及其營運之用”的約定并不在《委托書》明確權限之內,該條款對南懷瑾不應發生法律效力。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