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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目主要內容:一次驚人的發現竟震驚世界,有著國寶中的國寶之稱的“千手觀音”是世界文化遺憾大足石刻的代表作之一,然而這座有著千隻手臂、由崖壁堅硬山石鑿刻而成的“千手觀音”,在走過八百年曆程後的今天,卻猶如得了重症的老人遭遇著多種病害的侵擾,生命岌岌可危。文物保護專家團隊運用現代科技手段讓“千手觀音”起死回生再現輝煌,本節目為您講述千手觀音“整容”記。(走近科學 2011年 第241期)



世界級 文化遺產 1007只 大足石刻
千手觀音“整容”記(上) 《走近科學》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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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手觀音“整容”記(下) 《走近科學》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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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恭野 於 2012-4-21 16:06 編輯

來源: 七葉佛教書舍

經中之王 - 法華經講記 推介




妙法蓮華經淺釋 宣化上人主講
序品第一淺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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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恭野 於 2012-4-21 17:33 編輯

來源:七葉佛教書舍日期:2010-07-24
絕妙說法:法華經講要 聖嚴法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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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大師 經典   ((頂禮))
出處 : 七葉佛籍書舍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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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破相論(王達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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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恭野 於 2012-5-16 20:59 編輯

大念處經

引用於 性空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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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版 電子佛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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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版本眾多,內容以及解說 會有略為不同, 引經,是方便大家閱讀,知道看哪一半,哪一半是該看的o
先說抱歉,字句段落會亂跳,非常難矯正,先說抱歉o





總 釋四念處 (uddeso)

如 是我聞,一 時,佛在拘樓國劍磨瑟曇城中。

爾時佛 呼諸比丘: 諸比丘!諸比丘應諾:世尊!

世尊如此開 示: 諸比丘!此是 使眾生清淨,超越愁悲,滅除苦憂,成就正道,體 證涅槃之唯一道路,此即四念處。 四者何耶?
於 此諸比丘!比丘

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熱誠、正 知、正念,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

安住於受,隨觀感受,熱誠、正知、正念,捨離對世間 的貪欲與憂 惱。
安住於心,隨觀心識,熱誠、正知、 正念,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
安住於法,隨觀 諸法,熱誠、正知、正念,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

身念 處(kāyānupassanā 身隨觀念處)


一、 安般念 (ānāpānasati 出入息念、觀息法)

諸 比丘!比丘 如何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於 此,諸比 丘!比丘前往森林、樹下或空閒處,結跏 趺坐,端正 身體,置念面前,正念而出息,正念而入 息。出息長 時,了知:我出息長;入息長時,了知: 我入息 長。出息短時,了知:我出息短;入息短時, 了知:我 入息短。修習:我當覺知(息 之)全 身而出息; 修習:我 當覺知(息 之)全 身而入息。 修習:我當寂靜 身行而出 息;修習:我當寂靜身行而入息。
諸比丘!就如 熟練的轆轤匠,或轆轤匠之弟子,當拉 長時,了 知:我拉長;拉短時,了知:我拉短。諸比 丘!比丘如 是在出息長時,了知:我出息長;入息長 時,了知: 我入息長。修習:我當覺知(息 之)全 身而出 息;修習: 我當覺知(息 之)全 身而入息。 修習:我當寂 靜身行而出 息;修習:我當寂靜身行而入息。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二、 威儀 (Iriyāpatha 觀姿勢)

復 次,諸比 丘!比丘行走時,了知:我行走;站立時, 了知:我 站立;
坐著時,了知:我坐著;躺臥時, 了知:我 躺臥。無論何種姿勢,皆如實了知。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三、 正知 (Sampajāna 明覺)

復 次,諸比 丘!比丘行往或歸來時,以正知而行。前 瞻或旁觀 時,以正知而行。屈伸肢體時,以正知而行。 著袈裟、 持衣缽時,以正知而行。飲食、咀嚼、嚐 味時,以正 知而行。大小便利時,以正知而行。於行、 住、坐、 臥、醒、語、默時,亦以正知而行。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四、 不淨觀 (Patikūlamanasikāra 厭惡作意)

復 次,諸比 丘!比丘思惟此身,自足底而上、由頭髮 而下,皮所 覆包,遍滿不淨,思惟:於此身有髮、毛、 爪、齒、 皮、肉、筋、骨、髓、腎、心、肝、肋膜、 脾、肺、 腸、腸間膜、胃中物、糞、膽汁、痰、 膿、 血、汗、 脂肪、淚、皮脂、唾、涕、關節液、尿。
諸 比丘!猶如 兩端開口之糧袋,裝入種種穀物,諸如: 稻、米、 綠豆、豌豆、芝麻、精米。視力佳者, 解 開糧袋,觀 察分辨:此是稻、此是米、此是綠豆、此 是豌豆、此 是芝麻、此是精米。 如 此,諸比 丘!比丘思惟此身,自足底而上、由頭髮 而下,皮所 覆包,遍滿不淨,思惟:於此身有髮、毛、 爪、齒、 皮、肉、筋、骨、髓、腎、心、肝、肋膜、 脾、肺、 腸、腸間膜、胃中物、糞、膽汁、痰、 膿、 血、汗、 脂肪、淚、皮脂、唾、涕、關節液、尿。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五、 四界分別觀 (Dhātumanasikāra 界作意)

復 次,諸比 丘!比丘於任何姿勢中,以各種界思惟觀 察此身, 即:此身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諸 比丘!猶如 熟練之屠牛者,或屠牛者之弟子,屠宰 牛隻,並將 其肢解成塊後,坐於四衢道口。
如是, 諸 比丘!比丘 於任何姿勢中,以各種界思惟觀察此身, 即:此身 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
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六、 墓園九相 (Navasivathika 九種墳場觀)

復 次,諸比 丘!猶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死後經一 日、二日,乃至三日,腫漲、青瘀、腐爛; 因而反觀 自身,思惟:此身亦為如是法,難免如此 之情況。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 於身,循身 觀察。
復 次,諸比 丘!猶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被烏鴉、 老鷹、禿鷹所啄食,或被犬、財狼所噉食, 乃至被各 種蟲所噬食。因而反觀自身,思惟:此身 亦為如是 法,難免如此之情況。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復 次,諸比 丘!猶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已成血肉 附著,筋腱連結之骸骨。因而反觀自身, 思惟:此 身亦為如是法,難免如此之情況。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復 次,諸比 丘!猶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已成無肉 血跡漫塗,筋腱連結之骸骨。因而反觀自 身,思惟: 此身亦為如是法,難免如此之情況。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 於身,循身 觀察。
復 次,諸比 丘!就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已成無血 無肉,筋腱連結之骸骨。因此反觀自身, 思惟:此 身亦為如是法,難免如此之情況。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復 次,諸比 丘!就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已成骸骨 散置各處;有手骨、踝股、腳骨、小腿骨、 大腿骨、 髖骨、肋骨、背骨、胸骨、頸椎骨、下顎 骨、牙齦 骨、頭蓋骨。因此反觀自身,思惟:此身亦 為如是法, 難免如此之情況。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復 次,諸比 丘!就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已成如螺 色之白骨。因此反觀自身,思惟:此身亦 為如是法, 難免如此之情況。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復 次,諸比 丘!就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已成骸骨 堆積年餘。因此反觀自身,思惟:此身亦 為如是法, 難免如此之情況。 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復 次,諸比 丘!就如比丘得見被丟棄於墓墟之死屍, 骸骨粉碎 成骨粉。因此反觀自身,思惟:此身亦為 如是法,難 免如此之情況。如 是,比丘安 住於身,觀照內身;安住於身,觀照 外 身;安住於 身,觀照內外身。安住於身,隨觀生法; 安住於 身,隨觀滅法;安住於身,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身」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身,循身觀察。

受 念處 (Vedanānupassanā 受隨觀念處)

復 次,諸比 丘!比丘如何安住於受,隨觀感受?
在 此,諸比 丘!比丘經驗樂受時,了知:我經驗樂受; 經驗苦受 時,了知:我經驗苦受;經驗不苦不樂受 時,了知: 我經驗不苦不樂受。
感受有愛染的樂受時, 了知:我 正經歷有愛染的樂受;感受有愛染的苦受 時,了知: 我正經歷有愛染的苦受;感受有愛染的不 苦不樂受 時,了知:我正經歷有愛染的不苦不樂 受。 感到無愛 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正經歷無愛染的樂 受;感到無 愛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正經歷無愛染的 苦受;感到 無愛染的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正經歷 無愛染的不 苦不樂受。
如 是,比丘安 住於受,觀照內受;安住於受,觀照外 受;安住於 受,觀照內外受。安住於受,隨觀生法; 安住於 受,隨觀滅法;安住於受,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受」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受,隨觀感受。

心 念處 (Cittānupassanā 心隨觀念處)

復 次,諸比 丘!比丘如何安住於心,隨觀心識?
於 此,諸比 丘!比丘心貪欲時,了知:心貪欲;心無 貪欲時,了 知:心無貪欲。心瞋恨時,了知:心瞋恨; 心無瞋恨 時,了知:心無瞋恨。心愚癡時,了知: 心愚癡; 心無愚癡時,了知:心無愚癡。心收縮時, 了知:心 收縮;心渙散時,了知:心渙散。心廣 大 時,了知: 心廣大;心不廣大時,了知:心不廣大。 心有上 時,了知:心有上;心無上時,了知:心 無 上。心專注 時,了知:心專注;心不專注時,了知: 心不專 注。心解脫時,了知:心解脫;心未解脫時, 了知:心 未解脫。
如 是,比丘安 住於心,觀照內心;安住於心,觀照外 心;安住於 心,觀照內外心。安住於心,隨觀生法; 安住於 心,隨觀滅法;安住於心,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心」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心,隨觀心識。

法念處(Dhammānupassanā 法隨觀念處)

一、 五蓋 (Nīvaraṇa)

復次,諸比丘!比丘如何安住於法,隨觀諸法?
在 此,諸比 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五蓋 觀察諸法。諸 比丘!比丘 如何安住於法,依五蓋觀察諸法?
諸 比丘!比丘 內心有貪欲時,了知:我內心有貪欲; 內心無貪 欲時,了知:我內心無貪欲。了知未生之 貪欲生起, 了知已生之貪欲滅盡,了知已滅盡之貪欲, 於未來不 再生起。
內心有瞋恨時,了知:我內心有 瞋恨;內心 無瞋恨時,了知:我內心無瞋恨。
了知未 生之瞋恨生 起,了知已生之瞋恨滅盡,了知已滅盡之 瞋恨,於未 來不再生起。
內心有昏沉睡眠時,了知: 我內心有 昏沉睡眠;內心無昏沉睡眠時,了知: 我 內心無昏沉 睡眠。了知未生之昏沉睡眠生起,了知已 生之昏沉睡 眠滅盡,了知已滅盡之昏沉睡眠,於未來 不再生起。
內心有掉舉追悔時,了知:我內心有掉舉 追悔;內心 無掉舉追悔時,了知:我內心無掉舉追 悔。 了知未生 之掉舉追悔生起,了知已生之掉舉追悔滅 盡,了知已 滅盡之掉舉追悔,於未來不再生起。
內心 有疑惑時, 了知:我內心有疑惑;內心無疑惑時,了 知:我內心 無疑惑。了知未生之疑惑生起,了知已生 之疑惑滅 盡,了知已滅盡之疑惑,於未來不再生起。
如 是,比丘安 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 法;安住於 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 安住於 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法」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 於法,依五 蓋觀察諸法。

二、 五取蘊 (Pancūpādānakkhandha)

復 次,諸比 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五取 蘊觀察諸 法。
諸 比丘!比丘 如何安住於法,依五取蘊觀察諸法?
在 此,諸比 丘!比丘了知:此是色,此是色之生起, 此是色之 壞滅。
此是受,此是受之生起,此是受之 壞滅。
此是 想,此是想之生起,此是想之壞滅。
此是 行,此是行 之生起,此是行之壞滅。
此是識,此是識 之生起,此 是識之壞滅。
如 是,比丘安 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 法;安住於 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 安住於 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法」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法,依五取蘊觀察諸法。

三、 十二處 (āyatana)

復 次,諸比 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內六 處、外六處 觀察諸法。
諸 比丘!比丘 如何安住於法,依內六處、外六處觀察 諸法?
在 此,諸比 丘!比丘了知眼根,了知色塵,了知緣此 二者生起之 結縛。
了知未生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 結縛壞滅, 了知已壞滅之結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 丘了知耳 根,了知聲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 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 已壞滅之結 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 丘了知鼻 根,了知香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 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 已壞滅之結 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 丘了知舌 根,了知味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 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 已壞滅之結 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 丘了知身 根,了知觸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 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 已壞滅之結 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比 丘了知意 根,了知法塵,了知緣此二者生起之結縛。
了知未生 之結縛生起,了知已生之結縛壞滅,了知 已壞滅之結 縛,於未來不再生起。
如 是,比丘安 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 法;安住於 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 安住於 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法」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法,依內外處觀察諸法。

四、 七覺支 (Bojjhaṅga)

復 次,諸比 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七覺 支觀察諸 法。
諸 比丘!比丘 如何安住於法,依七覺支觀察諸法?
於 此,諸比 丘!比丘有念覺支時,了知:我有念覺支; 無念覺支 時,了知:我無念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念 覺支生起, 已生起之念覺支增長圓滿。
比 丘有擇法覺 支時,了知:我有擇法覺支;無擇法覺 支時,了 知:我無擇法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擇法覺支 生起,已生 起之擇法覺支增長圓滿。 比 丘有精進覺 支時,了知:我有精進覺支;無精進覺 支時,了 知:我無精進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精進覺支 生起,已生 起之精進覺支增長圓滿。
比 丘有喜覺支 時,了知:我有喜覺支;無喜覺支時, 了知:我 無喜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喜覺支生起,已 生起之喜覺 支增長圓滿。
比 丘有輕安覺 支時,了知:我有輕安覺支;無輕安覺 支時,了 知:我無輕安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輕安覺支 生起,已生 起之輕安覺支增長圓滿。
比 丘有定覺支 時,了知:我有定覺支;無定覺支時, 了知:我 無定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定覺支生起,已 生起之定覺 支增長圓滿。比 丘有捨覺支 時,了知:我有捨覺支;無捨覺支時, 了知:我 無捨覺支。
了知未生起的捨覺支生起,已 生起之捨覺 支增長圓滿。
如 是,比丘安 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 法;安住於 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起; 安住於 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
於 是「有法」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法,依七覺支觀察諸法。

五、 四聖諦 (Sacca)

復 次,諸比 丘!比丘安住於法,隨觀諸法,即依四聖 諦觀察諸 法。
諸 比丘!比丘 如何安住於法,依四聖諦觀察諸法?
於 此,諸比 丘!比丘如實了知:此是苦;如實了知: 此是苦之 集;如實了知:此是苦之滅;如實了知: 此是苦滅 之道。

(一) 苦聖諦 (Dukkhasacca)

復 次,諸比 丘,何謂苦聖諦?生是苦,老是苦,(病是 苦), 死是苦,愁 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 苦,求不得 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
復 次,諸比 丘!何謂生?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受生、 形成、出 生、諸蘊之顯現、諸處之獲得。諸比丘! 此名為 生。
復 次,諸比 丘!何謂老?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衰老、 老耄、齒 落、髮白、皮皺、壽減、諸根遍熟。諸比 丘!此名為 老。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死?所有生類中,諸眾生之崩潰、 散滅、命 終、死亡、諸蘊離析、死屍棄捨,諸比丘! 此名為 死。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愁?無論何時何地,由於任何之 不幸,遭遇 令人苦惱之法,而有憂愁、悲傷、苦惱、 內憂、內 愴。諸比丘!此名為愁。復 次,諸比 丘!何謂悲?無論何時何地,由於任何之 不幸,遭遇 令人苦惱之法,而有痛哭、悲泣、慨歎、 哀號。諸 比丘!此名為悲。
復 次,諸比 丘!何謂苦?關於身體之苦痛、不適,由 於身觸所生 之苦痛、不適。諸比丘!此名為苦。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憂?關於心之苦痛、不愉悅,由 於意觸所生 之苦痛、不愉悅。諸比丘!此名為憂。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惱?無論何時何處,由於任何之 不幸,遭遇 令人苦惱之法,而有憂惱、苦惱,及由憂 惱、苦惱所 生之苦痛。諸比丘!此名為惱。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怨憎會苦?無論何時何處,遭遇 不如意、厭 惡、不愉悅之色塵、聲塵、香塵、味塵、 觸塵、法 塵,或遇心懷惡意、傷害、擾亂、不適意 者,卻須與 其聚會、交往、共事、結合。諸比丘!此 名為怨憎會 苦。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愛別離苦?無論何時何處,與可 意、喜愛、 愉悅之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 法塵相 逢,或遇心懷善意、適意、可靠者、父母、 兄弟、姊 妹、朋友、同事、親戚,卻不能與之聚會、 交往、共 事、結合。諸比丘!此名為愛別離苦。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求不得苦?諸比丘!受生支配之 眾生,生如 是欲求:願不再受生,願不再有來生!然 此欲求不可 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苦。諸 比丘!受老 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不衰老, 願不變 老!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 苦。
諸 比丘!受病 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無病苦, 願不生 病!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 苦。
諸 比丘!受死 亡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能不死, 願不會 死!然此欲求不可得,諸比丘!此即求不得 苦。
諸 比丘!受愁 悲苦憂惱支配之眾生,生如是欲求:願 不遭受愁悲 苦憂惱,願不再愁悲苦憂惱!然此欲求不 可得,諸比 丘!此即求不得苦。諸 比丘!何謂 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 即色取蘊、受 取蘊、想取 蘊、行取蘊、識取蘊。諸比丘!
此即簡而 言之,五取 蘊是苦。
諸 比丘!此即 苦聖諦。

(二) 集聖諦 (Samudayasacca)

復 次,諸比 丘!何謂苦集聖諦?
愛 欲引導再 生,喜與貪伴隨而起,無論何時何處,追 求愛欲, 即:欲愛、有愛、無有愛。
諸 比丘!愛欲 於何處生起?在何處住著?
凡 於世間有誘 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在該 處住著。於 世間何者是 誘人、可意者?
在 世間眼根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耳根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鼻根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舌根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身根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意根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色塵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聲塵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香塵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味塵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觸塵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法塵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眼識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耳識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鼻識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舌識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身識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意識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眼觸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耳觸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鼻觸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舌觸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身觸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意觸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眼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耳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鼻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舌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身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意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色塵生 想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聲塵生 想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香塵生 想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味塵生 想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觸塵生 想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法塵生 想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色塵生 思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聲塵生 思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香塵生 思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味塵生 思是誘人、可意者,愛欲即在該處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觸塵生 思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法塵生 思是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色愛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聲愛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香愛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味愛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觸愛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法愛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色尋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聲尋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香尋是 誘人、可意者, 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味尋是 誘人、可意者, 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觸尋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法尋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色伺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聲伺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香伺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味伺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觸伺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在 世間法伺是 誘人、可意者,愛 欲即在該處 生起與住著。
諸 比丘!此即 苦集聖諦。

(三) 滅聖諦 (Nirodhasacca)

復 次,諸比 丘!何謂苦滅聖諦?
此 即愛欲之消 逝無餘、捨離、滅盡、解脫、無染。
然而,諸比丘!於何處捨離、滅盡愛欲?
在 世間有誘 人、可意之處,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何者是 誘人、可意者?
在 世間眼根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耳根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鼻根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舌根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身根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意根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色塵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聲塵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香塵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味塵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觸塵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法塵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眼識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耳識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鼻識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舌識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身識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意識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眼觸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耳觸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鼻觸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舌觸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身觸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意觸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眼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耳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鼻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舌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身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意觸生 受是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色想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聲想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香想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味想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觸想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法想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色思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聲思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香思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味思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觸思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法思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色愛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聲愛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香愛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味愛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觸愛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法愛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色尋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聲尋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香尋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味尋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觸尋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法尋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色伺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聲伺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香伺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味伺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觸伺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在 世間法伺是 誘人、可意者,就 在該處捨離 愛欲、滅盡愛欲。
諸 比丘!此即 苦滅聖諦。

(四) 道聖諦 (Maggasacca)

復次,諸比丘!何者是苦滅道聖諦?
此 即八支聖 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 正精進、 正念、正定。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正見?
諸 比丘!如實 知苦、知苦之集、知苦之滅、知導致苦 滅之道。諸 比丘!此等名為正見。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正思惟?
出 離思惟、無 瞋思惟、無害思惟。諸比丘!此等名為 正思惟。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正語?
離 妄語、離兩 舌、離惡口、離綺語。諸比丘!此等名 為正語。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正業?
不 殺生、不偷 盜、不邪淫。諸比丘!此等名為正業。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正命?
於 此,諸比 丘!聖弟子捨邪命,依正命為生。諸比丘! 此等名為 正命。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正精進?
於 此,諸比 丘!意欲、勤奮、精進、策勵,避免尚未 生起之邪 惡、不善法生起。比丘意欲、勤奮、精進、 策勵,降 伏已生起之邪惡、不善法。比丘意欲、勤 奮、精進、 策勵,促使未生起之善法生起。比丘意欲、 勤奮、精 進、策勵,促使已生起之善法持續、增長、 圓滿成 就。諸比丘!此等名為正精進。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正念?
於 此,諸比 丘!比丘以熱誠、正知、正念,安住於身, 循身觀 察,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熱誠、正知、 正念,安 住於受,隨觀感受,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 憂惱。熱 誠、正知、正念,安住於心,隨觀心識,捨 離對世間的 貪欲與憂惱。熱誠、正知、正念,安住 於 法,隨觀諸 法,捨離對世間的貪欲與憂惱。諸比丘! 此即是正 念。
復 次,諸比 丘!何謂正定?
在 此,諸比 丘!比丘離欲樂不善法,有尋有伺,由離 生喜樂,入 初禪而住。除滅尋伺,寂靜一心,定生喜 樂,達二禪 而住。離喜而住,正念正智,以身感受樂, 如諸聖者 說:捨與正念者所樂住,入第三禪。捨離 苦樂,滅除 喜憂,捨念清淨,達第四禪而住。諸比丘! 此名為正 定。
諸 比丘!此等 名為苦滅道諦。
如 是,比丘安 住於法,觀照內法;安住於法,觀照外 法;安住於 法,觀照內外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法; 安住於 法,隨觀滅法;安住於法,隨觀生滅法。於 是「有法」 之念現起,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 不再貪著 世間之任何事物。諸比丘!此即比丘安住 於法,隨觀 諸法。
諸 比丘!此即 比丘安住於法,依四聖諦觀察諸法。

修 習念處的成果(Satipaṭṭhānabhāvanānisaṁso)

諸 比丘!任何 人依此修習四念處七年,可得二果之一: 今生證得 究竟智;若煩惱未盡,則得不還果。
諸 比丘!不須 七年,依此修習四念處六年者,可得二 果之一:今 生證得究竟智;若煩惱未盡,則得不還果。 不須六年,諸比丘!……不須五年,諸比丘!……不 須四年,諸比丘!……不須三年,諸比丘!……不須二年,諸比丘!……不須一年,諸 比丘!依此修習四念處七個月者,可得 二果之一: 今生證得究竟智;若煩惱未盡,則得不還 果。
不 須七個月, 諸比丘!……不 須六個月, 諸比丘!……不 須五個月, 諸比丘!……不 須四個月, 諸比丘!……不 須三個月, 諸比丘!……不 須二個月, 諸比丘!……不 須一個月, 諸比丘!…… 不 須半個月, 諸比丘!依此修習四念處七日者,可得 二果之一: 今生證得究竟智;若煩惱未盡,則得不還 果。
此 即如前所 述:諸比丘!此是唯一能使眾生清淨,超 越愁悲,滅 除苦憂,成就正道,體證涅槃之道路,此 即四念處。 為此而說此經。
世 尊如是說 已,諸比丘歡喜讚歎世尊之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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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恭野 於 2012-5-16 18:1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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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台北版電子佛典集成之研究與建構」計畫以漢文佛典中尚未數位化之典籍內容之匯集建構為目標。這個目標將突破過去紙本藏經在編目及勘行上的限制,並且完整掌握所有漢文藏經版本經目,呈現史上最為完整的漢文佛教藏經數位化版本--「台北版電子佛典集成」。本計畫從確定數位化內容開始,原書影印、掃描、輸入、校對,乃至全文 TEI Markup 標記等各項流程作業,皆遵照詳盡之作業規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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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但與佛有關聯 ...

還記得巴米揚大佛被毀的事吧 ﹖ 有聽過一個訪談﹐說事情是這樣的﹐那地區民不聊生﹐但聯合國拒絕救助﹐卻有撥款數百萬來重修大佛。

遊擊隊長認為﹐你(UN)有錢修大佛﹐卻沒錢助人﹐好吧﹐就成全你﹐所以 ....

維基﹕巴米揚大佛
從911後﹐我開始有疑問。引用本人文章﹐請注明出自本網站。
We will not go quietly into the night! We will not vanish without a fight!
We're going to live on! We're going to surv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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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恭野 於 2012-5-17 17:48 編輯

回復 22# dkcapital


  dk版主: 您好
佛像被毀 或是宗教信仰 被毀這是很平常,
包含當時西班牙軍隊入侵馬丘比丘上的文明,
以及馬亞文明,都是傳教士放火燒掉的...(歷史記載)  
中國也有墳書坑儒...
在早些年:那時候風靡大家樂,有人在求名牌,陰廟都在拜,鬼鬼也在拜,道教仙佛也拜
樹也拜(樹王公)石頭公,躺棺材,問小朋友出名牌,只要你會出名牌,會準就拜你....
你讓他破產,人就把神像放水流,斷手腳,退神,路邊丟....

據說中國的石窟 是照著武則天的樣子下去雕刻 那個當時聽說也要拜


佛陀,在很早以前就說了,不立像,也不讓人拜偶像,不立教,不文字記載,
現有的經文都是,佛弟子,在佛陀涅盤後 結集成冊,又把他細分為 (經律論三部)
佛陀基本上是一位道德圓滿高尚,說作行住作臥,以正法釋獻...
佛教看似平靜,基本上非常混亂,鬥爭也非常多
佛也說了,不是因為他成佛,所以才有佛,在他之前已經有很多佛,
佛陀只是把當時的(戒定)提升出第三個慧,擺脫一切苦,無名苦 無常苦 心苦,生老病死苦,貪嗔痴慢疑
行成(戒定慧)這三學是相輔相成
也就是在瑜珈經再高一階,極至圓滿,印度的瑜珈基本上可以和禪 同時一起練習!!!
佛的一生也遇到過不少他無法改變的事情
佛力大不過業力,隨然已是神通具足,變化無常,但這些都是幻想,不是他所想要傳的正法(自然法則)
練習法則,練習內觀,實實在在就是對佛陀最高的敬意,尊敬他的一生,以及偉大,所以沒有神像,也不需要神像,念咒,
而是好好把自己修的完完整整,在社會上不作亂,在家裡能安祥快樂,在生活上能夠努力精進
安祥 快樂 自在 寂然 清安
波羅密(品德);持戒,精進,捨離,智慧,決心,忍辱,實像,慈心,平等,佈施
學佛的重點,就是要實修,實實在在的修內觀, 證得涅盤,寂然樂道(大迦葉)再跟佛陀沒幾天就證道了(真的是一個人躲在旁邊享受,得道的樂趣)
佛法真的不是很難,只是自己不敢去面對,去修行, 不是行,常上香,儀式,儀軌,典禮,
是要你能夠從內觀之中,升起的所有的,毒苦,銷融,分解,成為快樂的人,然後可以再去幫助別人

不玩文字 不玩感受
所以看經 看佛 要看一半   因該看哪一半  哪一半才該看  相信是知道的

有人愛拜 ,有人喜歡創教,有人用小乘教化  等等之類.....(有些看久了 真的會發現問題)
以前是阿佛和弟子阿難兩個人常常去外面托缽 化緣 乞食 讓別人供養他一天一餐或是兩餐佛陀僑達摩席達多的規定,不可以虛榮,不可以偏直,給什麼就吃什麼
出外都是拿米 鍋邊素,現在是...給吃麻煩換給米給米麻煩,換給現金,其他神佛就不知道了,但是目前普遍都是流行著佛陀的教誨,拜的是別人,大致上是這樣o

阿佛最後是說:請依我的法(佛陀應證出來的法,自然法則,阿佛說的法,出於他的口,講述怎麼實修)
要佛來幫忙救苦 就要自己吃藥,如果是拿著藥 對藥一直拜一點用也沒有
佛像壞了 沒關西,只要法能長存 就是對的,事實上是沒有佛可以拜,佛要人自己能成佛,實修o

像是 六祖慧能 基本上他是不識字需要別人一字一句念給他聽,他卻能夠得心證
虛雲的四十七奇 內文有個 阿便,念到白化升天...虛雲喊者 誰說只會一句阿密陀佛不能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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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義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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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義書梵語:उपनिषद्,意為「近坐」;引申為「秘密傳授」)古印度一類哲學文獻的總稱,是廣義的吠陀文獻之一。

雖然奧義書由吠陀發展而來,因而經常被理解為婆羅門教印度教的經典,但奧義書並不都是由婆羅門階層寫的,也不都完全反映婆羅門教的觀點。實際上,某些奧義書敵視婆羅門祭司。[1]準確的說,奧義書是一種哲學論文或對話錄,討論哲學、冥想以及世界的本質。大多數奧義書成了研究神秘主義哲學的著作。關於奧義書的秘傳性質,在它們的行文中常有所反映。歌者奧義書說,關於的知識只能傳授給兒子或入室弟子,而決不能教給其他人。


簡介

印度現存的奧義書多達兩百多種,但其中與吠陀關係緊密且產生年代較早的並不多。有的奧義書寫成時間晚至16世紀,甚至有宣傳伊斯蘭教思想而掛名奧義書者(如安拉奧義書)。有些研究者認為只有最早的五部奧義書(歌者奧義書廣林奧義書愛達羅氏奧義書海螺氏奧義書鷓鴣氏奧義書)可以稱得上是嚴格的吠陀正典。[3]中世紀的印度大哲學家商羯羅選出一些重要的奧義書作注,稱它們為「主要奧義書」(Mukhya Upanishad)。主要奧義書的名單並不一致,但一般包括以下幾種:

現代研究者通常認為,與吠陀時代末期的思想密切相關的奧義書有13種,即上述奧義書再加上屬於梨俱吠陀的海螺氏奧義書(又名憍屍多基奧義書)和屬於黑夜柔吠陀的慈氏奧義書(或譯為彌勒奧義書)。德國東方學保羅·多伊森根據語言學將這13種奧義書分為3類:[4]第一類是用散文體寫成的最古老的奧義書,產生時間在前800年前500年之間,包括廣林奧義書、歌者奧義書、鷓鴣氏奧義書、海螺氏奧義書、愛達羅氏奧義書和由誰奧義書。第二類是用詩體寫成的,產生時間在前500年至前1世紀之間,包括由誰奧義書、石氏奧義書、自在奧義書、白騾奧義書和禿頂奧義書。由誰奧義書兼有散文體和詩體,因此第一類與第二類都包括了它。第三類是用後期散文體寫成的最晚近的奧義書,產生時間在公元前後,包括疑問奧義書、慈氏奧義書和蛙氏奧義書。其他學者可能有不同的分期方法。如拉納德根據語言學和對書中思想發展的分析將上述13種分類為5組;拉達克利希南的分類與多伊森基本一致,但認為廣林奧義書中也有晚出的部分,而慈氏奧義書和白騾奧義書最晚,因為它們受到了數論瑜伽的影響。一般都認為廣林奧義書和歌者奧義書是現存最古老的奧義書,但二者誰更早的問題,尚無定論。除了上述13種在印度哲學史研究中有特殊意義的奧義書外,其它一些重要奧義書包括:


思想奧義書在印度宗教與哲學的發展過程中有重大意義。在奧義書產生之前,吠陀時期的雅利安人崇拜自然神;梵書則大多是形式主義的祭祀手冊。奧義書最早集中精力討論宇宙的終極真理。奧義書中兩個最重要的概念是「」和「」。奧義書用各種奇妙的比喻(很多在現代人看來是不可理解的)來說明,梵就是一切,也就是最高存在;人類的我(個體靈魂)來自宇宙的我,即梵(宇宙靈魂)。總之,宇宙就是梵,梵就是我;「梵我同一」這個最高真理就是奧義書主要宣揚的觀點。在奧義書的思想基礎上產生了吠檀多派,後來直接影響到印度教大改革者商羯羅。另一個由奧義書系統搭建起來的重要觀念是輪迴業報。輪迴業報的觀點在梨俱吠陀中根本沒有,梵書中偶爾提及人死後可以轉生,只有奧義書完整建立了轉世者的轉世形態取決於他前世的所作所為()的思想。廣林奧義書說,轉世者「因善業而成為善人,因惡業而成為惡人」。[5]當然,從無盡的輪迴中解脫出來的方法也有,那就是認識到奧義書極力宣揚的「梵我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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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恭野 於 2012-5-21 14:2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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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印寺緣起

法幢莊嚴顯三昧智印

印心清淨修般若慧海


  印海老和尚於西元一九七五年四月承紐約東禪寺邀聘來美弘揚佛法。後於西元一九七 七年十一月,選定洛杉磯華人衆多的蒙特利公園市創建法印寺為首次弘法的道場。起初購得該市北嘉惠爾大道三一八號民房前後二屋,前屋改建為佛殿,後屋為僧 舍。定期舉行念佛共修法會,講經說法,攝化僑界社會人心。

   一九七七年至一九九0年間,初期建寺篳路藍縷,創業惟艱。蒙特利公園市的舊址經三次的內部整修與裝潢,卻仍然無法容納衆多護法信衆熏修,住持印海老和尚 於是計劃另購較大的佛寺。於一九九0年四月仰仗諸佛菩薩、龍天護法之庇佑及十方護法信衆之熱心護持,衆緣和合,方購得柔似蜜市刁瑪大道三0二七號之古舊教 堂,改建為現在新修的法印寺。並將教堂重修仿東方宮殿形式,殿內虔塑彌陀、觀音、勢至西方淨土三大聖像,供作信徒禮拜。

   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間,又陸續購買後方部份及左旁地產,合併完成後,新建一棟二層樓房定名為「法印文教中心」,上層作為圖書館及教學編輯雜誌之用, 下層用於大衆飲食之齋堂。為使菩提種子與中國文化能在美國成長、茁壯,二00一年夏季成立「兒童學佛營」。讓在西方環境成長的新一代,菩提幼苗在成長學習 時,將佛法融入於日常生活中有實質及熱忱感,藉由大愛之發揮,並舉辦多次的戶外活動,促使不同文化根性的學子,創造契理、契機的學佛行儀,利人利己,度人 自度。由於多年不斷的努力改進,「兒童學佛營」現已正式更名為「法印寺佛學中文學苑」,以期能更發揮菩薩的精神教化下一代,讓佛法生根茁壯。二00五年 春,成立「法印佛青班」,完成印海老和尚佛法西傳之法燈,燈燈相續,流傳於美國大地。

   法印寺在洛杉磯奠定為華人精神之依歸,現以來自亞洲(中國、台灣、香港和越南)各地華僑佛教信徒,日益增多,已有殿宇不敷使用,印海老和尚發大願心,得 蒙護法信衆鼎力支持,又於周邊添購土地和民房,興建兩棟男、女二衆僧舍,並新建莊嚴大雄寶殿,於西元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農曆十月十二日)舉行落成大 典。而原僧舍於西元二00八年改建為新齋堂,以便能容納更多的信徒。希望今後,法印寺更能發揮弘揚佛法之效果,以完成僧伽所擔負「利生為事業,弘法為家 務」之神聖使命。



圖書館簡介法印寺文教中心圖書館,為目前美西規模最大、免費對外開放的佛教圖書館,經由義工的發心協助下,館內中、英文佛學藏書,不分派別、不分作者,多達三萬餘冊。各種經論、佛學著作乃至教育、兒童及保健、心理、醫療等生活性的圖書、錄音帶及VCD、DVD光碟資料也多達一萬餘件,借閱會員總數已達六千人。圖書館不但成為南加州華人社區裡重要的精神食糧,對於推動佛教視聽宏化之貢獻亦是不容小覷,頗受大眾一致好評。歡迎大家多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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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恭野 於 2012-6-15 17:04 編輯

楞伽經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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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經梵文लंकावतारसूत्र Lankāvatāra-sūtra),全名《楞伽阿跋多羅寶經》。是大乘佛法中綜合了『虛妄唯識系』及『真常唯心系』之重要經典,亦即說明唯心如來藏阿賴耶識之教義。屬於如來藏學派,與《解深密經》同為論述唯識思想的重要經典。


經題解釋

楞伽有二解,一是指紅寶石,二是作山名或城名解,有夜叉鬼王,又有諸大菩薩居住其間,人皆不敢前往,恐被傷害,故又稱「危險處」(此據《羅摩衍那》);阿跋多羅者是指無上之義,全意是佛陀入此山所說之寶經。


五種漢文譯本
初譯失傳《楞伽經》共有五種漢譯本。第一種譯本是中天竺國曇無讖三藏法師於412年來華,在北涼姑臧譯出,在唐朝失傳。
宋譯楞伽



楞伽經經文






目前存在最早的譯本是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年)天竺三藏法師求那跋陀羅的譯本為四卷,又稱『宋譯』,以散文與詩句相互交叉應用,最能表現此經的原始形態,流行也最廣,傳說由禪宗祖師達摩傳授於二祖慧可[1][2],並云:「我觀漢地,唯有此經,仁者依行,自得度世。」以後慧可弟子有持此經以修持者,主張「專唯念慧,不在話言」,世稱楞伽師,其唯心論、禪法、頓、漸之法,成為禪宗開宗的基石,《傳燈錄》記載五祖曾在牆壁上畫有楞伽修定圖。
魏譯楞伽北魏菩提流支的譯本《入楞伽經》10卷,又稱十卷楞伽經、魏譯楞伽經,「入楞伽」意思是進入楞伽島,法藏大師曾於《入楞伽心玄義》中批評此譯而說:「其十卷雖文品少
具,聖意難顯,加字混文者泥於意,或致有錯,遂於明明之正理,以滯於方言」;據呂澂考證,《大乘起信論》就是在中國根據楞伽經的這個譯本而構造出來的。
唐譯楞伽唐代實叉難陀的譯本《大乘入楞伽經》7卷,又稱七卷楞伽經、唐譯楞伽經,與梵本比較接近。明朝員珂法師將此三種譯本合譯為《楞伽會譯》,收在《大正藏》第十六冊。
梵文原典的發現及談錫永譯本梵文原典由一位英國外交官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偶然發現,1923年,日本人南條文雄 (Nanjō Bunyū)曾校刊梵文本行世。2005年談錫永上師根據南條文雄所刊的梵文本,參考現存的三種漢譯本和二種藏譯本而翻出《入楞伽經梵本新譯》。


二種藏文譯本本經另有兩種藏文譯本。一種名為《聖入楞伽大乘經》,一種名為《聖入楞伽寶經名為諸佛所說心髓品》,兩者皆由漢文本譯出,前者與梵文本相同,後者對應於劉宋的譯本。

中心內容
《楞伽經》是印度中期大乘佛教的重要經典之一,與《解深密經》同為論述唯識思想的重要經典,全經以「五法(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人無我、法無我)」等為中心論點,其中論及「緣起」、「涅槃」、「禪定」、「漸頓」等等重要內容。《楞伽經》又強調指出一切眾生可分五種種性,不同種性的人,獲不同的修行果位。後卷中,將阿賴耶識認為與如來藏同一,經中提到如來的異名有:毗濕奴自在天因陀羅等,皆有不同的解釋,這是受印度教的影響。佛在最後「植因向果」一段經文中,詳說食肉與殺生之過咎,以十五種理由,詳說應素食的原因。以此來結束楞伽山中盛大圓滿的法會。

評判各異
《楞伽經》經文思想並不一貫,各品間缺少連繫,歐陽漸《楞伽疏決》說:「雅頌失所,琴瑟不調,增安繁蕪,安能純繹!讀雜亂書,倍阻機穎」。太虛大師說:「本經實有次第可循,如除經前百八句外,將經後四十一門判分為:境、行、果三類,果中又分共果與不共果。」

眾多註疏
《楞伽經》主要註疏有菩提流支撰《入楞伽經疏》五卷,新羅元曉撰《楞伽經疏》七卷,唐法藏撰《入楞伽經心玄義一卷》,智儼《楞伽經註》殘本(卷二、卷五),宋善月述《楞伽經通義六卷》,寶臣《大乘入楞伽經註》10卷等,清淨挺《楞伽經心印》一卷。民國以來太虛大師作《楞伽經義疏》,歐陽漸著《楞伽疏決》,邱噓明著《楞伽疏證》。另外,西藏大藏經中收集有《聖入楞伽經注·如來心莊嚴》(梵A^ryalan%ka^vata^ravr!tti ),系印度論師智吉祥賢所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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