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indigoglo 於 2012-9-24 11:38 編輯
Well 記得07年去德國玩坐朋友的車,經過有人社區他就自動開20左右龜速。我以為有什麼事,引擎壞了還是前面有狗有人嗎...
什麼都沒有,我看著他困惑地看著我驚訝地看著他,多年後我才知道這叫“防衛性駕駛”,行人優先汽車老二的哲學。
第二個瞬間我才理解到“尊重”這兩個字在本國“行”的路上真是ZERO。看的歐美國家多了,甚至日本啦新加坡等亞洲國家,才意識到台灣這種搶快搶前的行為真的很,sorry,
落後跟野蠻。回來總覺得想”從自己做起“無奈在黃燈時減速會背後面叭(容易被撞),要理讓行人突然減速也有被追撞的可能。 只能每天祈禱“care for others, care for yourself“的意識能在台灣發芽。
看著路上川流不息又自我龐大的車陣,多像集體意識的顯化,咻咻修無意識地往前衝停不下來。
經過前陣子的ㄧ些紛嚷(聽奧,某名人在斑馬線被撞,交通罰則制定),well個人覺得在臺北市走路的確比以前好很多,車,公車會減速讓人的情形越來越普遍。
當然,看這份報導的數據覺得還是不夠,每年有那麼多人因為另ㄧ個人的,careless, 輕忽,就喪命,that's sad.
罰則,執法是必要的過度手段,重點還是開發跟喚醒同理心。
本人很愛走路,也是會騎機車的人,當你角色對調的越頻繁,就越能將心比心落實這種意識。
當我走路的時候希望有安全感,我騎車時就會很注意路上行人;騎機車時也希望有安全感,走路時我就會乖乖遵守燈號不會隨便亂穿越馬路。
(套ㄧ句我爸常說的:“馬路上就這種的(亂穿越的老人家)最大,柏油那她家灶咖)這個觀察很受我姐喜愛,她堆理說,高雄或台南等開車普遍“野蠻”的地方,應該是大眾運輸還有走路的風氣不夠興盛,人的自我很大,無法轉換角度之因。
此話意不在挑起對立,我本身是台中人也覺得台中交通爛透了,有次叭人還被逼車道路邊被ㄍㄧㄠˇ,差點有生命危險。
anyway, 很高興這個議題顯化成聯合報這種普羅平台都會注意的事。甘地說,You have to be the change you want to see in the world.
(你必須先成為你想要改變的那個樣子)
如果人能把每個過斑馬線慢吞吞的老人都當成自己的爸媽,阿公阿嬤,想到推嬰兒車的女(男)人都是某人的愛妻(夫),小孩,讓多一點的善意川流在鋪天蓋地的交通網上,
台灣ㄧ定會更好。
這個專題網址,
http://vision.udn.com/sub_index.jsp?f_MAIN_I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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