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a大:
我想請問一下,在53樓,您回覆恭野大的文章裡,寫道:
「壞人可能也可以用"好事"來平衡他所犯下的惡業。具體一點來講好了,一個變態殺人狂,可能以一個舉世聞名的人權鬥士來平衡他所曾造下的惡業,而不接受你們所謂的"惡報"之類的。比如說,虐殺了許多動物的惡劣變態,他也可以用一個舉世聞名的動物保育大師的身分來平衡那個虐殺動物的惡業。
我要說的是,靈界的存有沒有"人類的道德觀"。只要你能量可以平衡,其實有很多東西……
或許該說,只要你能走得出"框架"……平衡因果的方式是有無限多種可能的。」
所以您的意思是指,假如我做了件壞事後,我又刻意去做一件同等量的好事,這兩者基本上則可以互相抵消,我就不受其任何一方的因果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