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郭巨,是河內郡隆慮縣人,又說是河內郡溫縣人。他兄弟三人,很早就失去了父親。他們為父親守孝三年的禮儀剛結束,兩個弟弟就要求分家。因為家裡有錢二千萬,兩個弟弟就每人拿走了一千萬。郭巨只好獨自和母親住在旅館裡,夫妻兩人去打工,用這種辦法來供養母親。過了不久,他妻子生了兒子。郭巨想想撫養兒子就要妨礙傳奉母親,這是其一:老人得到食物,總喜歡分給孫子,這就減少了母親的食物,這是其二。於是他就在野外挖土,想埋掉兒子。結果卻挖到一塊石板蓋,下面有黃金一鍋,鍋中有硃砂寫的天書,寫著:「孝子郭巨,這黃金一鍋,是用來賞賜你的。」於是郭巨的名聲震動了全國。
二十二
新興郡的劉殷,字長盛。他七歲的時候死了父親,因為悲哀而減食消瘦的程度超過了一般的禮儀。他服喪三年,從來沒有露牙笑過。他精心侍奉曾祖母王氏。有一天夜裡,夢見有人對他說:「西邊的籬笆下有谷子。」他醒來後去挖它,得到了十五鍾谷子。那蓋子上的刻辭說:「七年的谷子一百石,是用來賞賜給孝子劉殷的。」從那時開始吃這谷子,吃了七年剛吃完。等到王氏逝世,劉殷夫婦兩人減食消瘦,幾乎喪生。當時王氏入棺待葬,而西邊的鄰居失了火,風力很大,劉殷夫婦敲著棺材號陶大哭,大火就熄滅了。後來有兩隻白鳩飛來,在他家院子裡的樹上做了窠。
二十三
楊伯雍,是洛陽縣人。本來以做買賣的經紀人為職業。他天性忠誠孝順,父母親死了,葬在無終山,他就把家安在那裡。無終山高八十里,山上沒有水,他就打來了水,燒好免費供應的茶水放在山坡上,過路的人都喝它。三年後,有一個人來喝水,拿了一斗石子給他,叫他到高爽平坦的好田挑有石頭的地方把它種下,並對他說:「寶玉會從這裡面長出來。」楊伯雍當時還沒有娶妻,那人又對他說:「你以後會娶到一個好媳婦。」那人說完就不見了。楊伯雍就種下了那石子。幾年中,他經常去察看,只見小寶玉長在石頭上,而別人卻沒有一個知道這件事。有一個姓徐的,是右北平郡的名門,他的女兒很有德行,當時的人來求婚,姓徐的都沒有答應。楊伯雍卻試著去向徐家求婚,姓徐的譏笑他,認為他太狂妄了,便戲弄他說:「如果你搞到一雙白壁來,我就同意您娶我的女兒。」楊伯雍來到他種玉的田中,收到了五雙白壁,便將它們作為聘禮。姓徐的大吃一驚,就把女兒嫁給了他。皇帝聽說了這件事,覺得楊伯雍這個人很奇特,就任命他為大夫。還在種玉的地方,四角立起了大石往,每根石往各有一丈高,這中央的一頃地,被命名為「玉田」。
二十四
衡農,字剽卿,東平國人。他從小就失去了母親,侍奉繼母極其孝順。有一次他在別處房間過夜,正好碰上打雷颳風,他接二連三地夢見老虎咬他的腳。他馬上叫妻子一起到院子中去,磕了三個頭,這房子忽然崩塌,壓死的人有三十多個,只有衡農夫妻兩人倖免於難。
二十五
羅威,字德仁。他八歲時死了父親,侍奉母親極孝。母親已經七十歲了,天氣十分寒冷的時候,他常常用自己的身體把蓆子睡暖,然後再請母親睡。
二十六
王裒,字偉元,城陽郡營陵縣人。他父親王儀,被文帝所殺害,王裒在父親的墳墓旁蓋起了守喪時住的草屋,早晚常在墳墓邊行禮跪拜,抓著柏樹悲痛地大哭。他的眼淚落到樹上,樹便乾枯了。他母親天生害怕打雷,母親死了後,每逢打雷,他總是來到母親的墳墓邊上說:「王裒在這兒哩。」
二十七
鄭弘升任臨淮郡太守。郡民徐憲在家守喪致哀時,有只白鳩在他家門邊做窩。鄭弘推薦徐憲為孝廉,朝廷稱徐憲為「白鳩郎」。
二十八
西漢時,東海郡有一個孝順的媳婦,贍養婆婆非常恭敬。婆婆說,「媳婦贍養我很辛苦。我已經老了,哪能愛惜我的風燭殘年而長久地拖累年輕人呢!」她說完後便上吊死了。她的女兒到官府告狀說:「這媳婦殺了我的母親。」官府就把這媳婦抓了起來,用酷刑拷打審訊。這孝順的媳婦忍受不了痛苦,便自己捏造了罪狀承認了罪名。當時於公定國當管理監獄的小吏,他說:「這媳婦贍養婆婆十多年,因為孝順而名聲很響,一定不會殺死婆婆的。」太守不聽他的。於公與太守爭辯,但沒被理會,於是就抱著那媳婦的供詞,在官府哭了一場走了。從那以後,東海郡內大旱,三年不下雨。接任的太守來了,於公說:「那孝順的媳婦不應該死,前任太守冤枉地殺了他,造成大旱的禍根應該就是這個。」太守立刻親自去祭奠那孝婦的墳墓,接著還給她的墳墓立了碑,用以表彰她的孝順。天上立刻下起雨來了,這一年便獲得了大豐收。老人們傳話說:這孝順的媳婦名字叫周青。周青臨刑的時候,車子上插著十丈高的竹竿,用來懸桂五種顏色的長幅掛旗。她對著眾人發誓說:「我周青如果有罪,甘心被殺,我的鮮血該順流而下: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鮮血該倒流向上。」過了一會兒行刑完畢,她的鮮血呈青黃色,沿著旗桿流上了頂端,又沿著旗幟流下來。
二十九
犍為郡人叔先泥和,他的女兒名叫雄。永建三年(公元128 年),叔先泥和任縣功曹,縣長趙祉派叔先泥和去拜見巴郡太守,進呈文書。他在那一年十月乘船出發,卻在湍急的城河中落水而死,屍體被沖走沒撈到。叔先雄悲痛得號陶大哭,連性命也不想要了,她告訴弟弟叔先賢及其夫人,讓他們趕快去打撈父親的屍體,如果撈不到,她就要跳到河裡去找。當時叔先雄才二十七歲,她有一個兒子叫貢,年齡才五歲;有一個叫貰,年齡才三歲。她就給他們每人做了一個繡花的香袋,拿黃金珠寶飾品裝在裡面,預先給兩個兒子掛上了。那悲痛的哭聲,在他口中從不間斷,她的兄弟親族都暗暗為她擔心。到十二月十五日,父親的屍體還是沒找到。叔先雄就乘了一條小船,在父親落水的地方哭了兒聲,便自己跳到河中去了,一會兒她就隨著漩渦沉到河底去了。她托夢告訴弟弟說:「到二十一日,我和父親一起出來。」到了那一天,果然像夢中所說的那樣,她與父親互相攙著,一起浮出水面。縣長奏上表文稱道這件事,郡太守肅登把縣長的表文進呈給了尚書,尚書就派遣戶曹掾為叔先雄立了碑,把她的形象畫在碑上,讓人們知道她是極其孝順的。
三十
河南郡樂羊子的妻子,不知道是哪一家的女兒。她身體力行來贍養婆婆。曾經有別人家的雞誤入了她家的園子中,婆婆偷偷地把它殺了吃。樂羊子的妻子對著燒好的雞不吃,反而哭了。她婆婆奇怪地問她哭泣的緣故,她說:「我傷心我們的生活太貧窮了,以致於使我們的食物中有別人家的肉。」婆婆終於把雞肉扔了。後來有個強盜想侮辱她,就先劫持了她的婆婆,她聽見聲音,拿著刀衝出來。強盜說:「放下你的刀!順從我,可以保全你們;不順從我,就殺掉你的婆婆。」樂羊子的妻子對著上天長歎了一聲,將刀往自己的脖子上一抹就死了。這強盜因而也沒有殺死她的婆婆。太守聽說了這件事,把強盜抓住處死了,並贈給樂羊子妻一些綢緞,按照禮儀把她安葬了。 |